广西肥料协会
GuangXi Fertilizer Association

广西肥料协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1-04-28 15:38

第一章总则

笫一条为推进广西肥料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肥料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増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提高产品质量,维护农民利益,建设质量诚信社会,提高我区肥料企业在招投标中的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国家标准GB/T29467-2012)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笫二条凡在广西境内从事肥料生产销售的协会会员(或在广西境外生产,在广西设有销售点的境外协会会员),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两年以上的单位会员,均可申请广西肥料协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

第三条本协会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仅针对肥料类产品及相关资质来开展,不涉及非肥料类产品的认定。本协会不接受非会员单位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

第四条本协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分为AAAAA级、AAAA级、AAA级和AA级四个等次。认定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认定过程协会将收取一定评审费用,用于认定过程中所产生的合法费用。

第二章认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本协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内容主要包括被评价申报单位产品质量及管理情况、管理体系建设及体系认证情况、硬件设施建设情况、规范经营及财务运作情况、创新能力及荣誉获得和其他涉及质量信用事项共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具体内容包括:

1)产品质量及管理情况

a)近两年内的肥料产品质量情况;

b)肥料产品质量档案的建立;

c)包装标识合规性情况;

d)售后服务情况;

e)产品认证情况;

2)管理体系建设及体系认证情况

a)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b)质量方针目标建立情况;

c)作业指导书、配方等技术文件是否建立档案;

d)质量过程监督质量改进情况;

e)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或认定情况。

3)硬件设施建设情况

a)生产设备情况;

b)检测设施情况;

c)其他硬件配套设施情况。

4)规范经营及财务运行情况

a)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b)排污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c)肥料登记证的办理情况;

d)近两年内安全、环境事故及违法情况;

e)近两年的财务情况。

5)创新能力、荣誉获得、其他涉及质量信用事项情况

a)企业标准制定情况;

b)企业专利技术情况;

c)政府质量奖获得情况;

d)科技类奖项获得情况;

e)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建设情况;

f)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情况;

g)其他成果或荣誉情况。

第六条本协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采用百分制,其评分分值为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企业质量信用AAAAA级企业;考评分在80~90分的(含80分),为企业质量信用AAAA级企业;考评分在70~80分的(含70分),为企业质量信用AAA级企业;考评分在60~70分的(含60分),为企业质量信用AA级企业;考评分低于60分的,不划定其企业质量信用等级。

笫七条为了充分体现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企业的诚信优势,凡近两年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具备认定资格:

1、生产许可证未办理和过期的;

2、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的;

4、未按规定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的;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

第三章评审机构、程序和时效

第八条本协会秘书处负责制订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和评定标准,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认定,负责本协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的日常维护和监督。

第九条本协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的评审过程,将邀请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联合评审。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独立相应的评价报告和信用评价等级证书,并在其官网上可查询相关企业证书信息;本协会对该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及评价等级证书予以采信为认定结果。

第十条会员单位自愿申请,协会全年受理;会员按规定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协会秘书处,并缴纳评审费用;秘书处收到申请书后,进行申报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后(初审不合格的,通知补充资料),由秘书处组织内部评审专家和第三方认证机构,组成联合认定小组进行评审;认定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提交申请书后30个工作日(初审材料合格)内评审办结,证书、牌匾由广西肥料协会统一制作和发放。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广西肥料协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有效期为叁年,不搞终身制,并实行动态管理;证书有效期满前二个月提交年度监督审查申请,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监督审查申报的,证书到期作废。

第十三条申报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兼并、重组、分立等情况的,应重新进行申报和认定。

第十四条在证书有效期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广西肥料协会取消证书并向社会公告,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1、产品在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

2、出现重大质量投诉经核查属实的;

3、出现重大环境污染的企业;

4、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

5、未按规定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的;

6、因违法经营被查处的;

7、在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企业质量信用证书的。

第十五条对于不具备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条件,且管理基础薄弱、生产经营不规范、企业质量信用较差的会员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向协会提出质量管理的辅导需求。协会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有义务对会员单位质量诚信意识、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和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帮促和服务,以达到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条件或提高其企业质量信用等级。

第五章公告和宣传

第十六条获得广西肥料协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证书的申报单位,由广西肥料协会按照评审年度统一向社会公告。在申报单位自愿的基础上,由广西肥料协会组织在当地报刊、杂志、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

第十七条获得广西肥料协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认定证书的申报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可以用于本单位的内部宣传资料、宣传彩页、企业推介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但不能用于肥料产品的外包装标识及与产品直接相关的广告宣传中。协会有权对其证书的使用范围、产品质量、市场行为等进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协会会员单位需每年按时交纳会费,以维持会员单位信用等级认定的有效性,如未及时缴纳会费或会员退会,由广西肥料协会取消其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九条企业生产和销售的所有证书范围内的认定产品必需质量合格且合法合规,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由企业自行承担,与本协会及本认证活动无关。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生效和实施。本办法如与其它法律法规相冲突,参照法律法规相关内容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认证评审过程,除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外,双方还需签订认定评审合同,规范双方认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广西肥料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登记评价证书.png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证书示例)



附件1:广西肥料协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书



广西肥料协会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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